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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新规定,职业培训新规定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业培训新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职业培训新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在劳动法里是怎么规定员工培训的,发生纠纷时,该怎么界定培训的?
  2. 退伍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都有什么要求和期限?

劳动法里是怎么规定员工培训的,发生***时,该怎么界定培训的?

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以下是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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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新《劳动合同法》之所以有“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个规定,目的是防止公司滥用违约金条款,事先约定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员工流动。新法施行后,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并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即使公司自行规定违约金,***今后也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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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新法亦对此作了2个例外规定:一是在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后,员工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主动离职,应当赔偿违约金;二是,在违反竞业限制责任时,员工也应该承担违约金责任。

这里的培训,不是普通的、必要的培训,而是专项技术培训。因培训产生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此外,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亦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培训费用,普通、必要的职业培训与专项技术培训也不能混为一谈,且应以实际为员工专项技术培训所支出的费用来约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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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你所说的“员工培训”如果是专项技术培训的话就要承担违约金。

退伍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都有什么要求和期限?

参加免费培训的人员由民政局退伍办组织。其他没有限制。具体为:

1、自愿报名,免费培训。从培训制度建立起,凡按规定退出现役的市城镇和农村退役士兵,都可自愿参加***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经费由***统一安排。

2、自主选择技能为主。符合参加培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均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培训招生计划,自主选择填报志愿,申请参加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

3、属地管理,就近培训。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属地管理,由市人民***负责,有关部门和承训学校具体实施。退役士兵原则上在所在市及盐城市范围内的招生院校参加培训,一般不跨地级市范围报名培训。

4、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劳动保障、教育、农林、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于已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职的,以及已稳定就业的退役士兵,不动员参加培训。

6、对下列因犯严重错误或***患者不予批准参加培训: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的;弄虚作***,仿造涂改档案材料的;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劳动教养或被判刑事犯罪的;退役后不按规定时限(三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报到的;被评定为1至6级伤残等级的***患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业培训新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业培训新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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