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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2018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了,今早的一场***却让五家人痛失亲人。今天早上在哈尔滨市二环桥上发生了一起***事故,当时环卫工人正在清理路面,不料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冲出来撞到了多名环卫红人,其中4人当场死亡,一人在医院抢救时也去世了,还有两人受伤。
肇事司机被交警大队及时控制,经检测驾驶员李某为醉酒驾驶,血液乙醇检测值为146.19mg/100ml,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据现场目击者称刹车痕足有百米。
小编提醒各位老司机,喝酒不驾车,酒精会使人反应迟钝,产生视觉障碍,严重影响触觉、导致判断力和操作能力下降。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2月22日5许,悲剧降临二环桥康安路桥上路段,一起***带走5名环卫工人的命,顺便都带走的还有5个家庭的幸福。希望各方一起统筹策划好,给环卫工人家庭一个交代,5条人命啊!
二环桥康安路段轿车撞飞7名环卫工,居然有5人不辛身亡。这么寒冷的路面,脸贴路面想必很冷,却怎么也叫不醒他们了。倒地的身躯,看着着实让人心痛,这年头当个环卫也让人这么痛心!愿天堂的他们可以过得好丢丢,不及多好,强一点点就好。
当记者感到现场,一辆黑色桑轿车停在和兴路往公路大桥方向,其车车头严重受损,车辆前分挡玻璃碎裂。肇事车驾驶员自称姓李,他想现场交警称,事发时车辆方向盘转向系统突然失灵,随即发生***。但哈尔滨警方通过初步调查,肇事者李某为醉酒驾车,血液乙醇检测值为146.19ml/100ml,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酒精上脑还是方向盘失灵,我们都很清楚怎么回事。但有罪逃罪,真心让人心寒,人命事岂是儿戏?肇事者司机必定是酗酒一晚上,早晨回家的时候出意外,自己喝高兴了,却让他们倒在血泊中,理亏啊!
***的最新进展:请看东北网的官方报道:
22日4时40分左右,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二环桥上路段,一辆轿车撞倒多名环卫工人,其中4名环卫工人当场被撞身亡,1人伤势过重到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另外2人没有生命危险。
肇事车辆。
目前,肇事司机已被交警控制,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肇事现场。
众所周知,哈尔滨是中国最北的省会城市,冬天下雪,路面很容易积雪,加上走的车多,路面没等清理干净,雪已经被车压实,所以在冬季交通压力比较大,行车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最近几天哈尔滨并没有下雪,但是个别路面还是会有积雪依然很滑,尤其是破路地段更应该注意谨慎驾驶。
另外司机涉及酒驾,对于酒驾我们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条文,但是这种现象依然存在。是抱有侥幸心理?还是觉得刑罚不够严重?究其原因还是这些酒驾的司机社会道德责任感差,自己酒驾图一时方便,难道不考虑其他人的安全吗?同行的人,路上的行人。无辜的环卫工人就在自己工作时这样失去了性命,而随之他们的家庭也会受到影响,请问肇事者的良心就不会痛吗?
面对***我想我们一味的谴责肇事者也于事无补,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如何制定更好的规则避免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比如汽车上是否可以安置某种设备,自动检测司机呼吸的酒精浓度,一旦超过这个指数便无法启动引擎?或者制定更加严苛的法律规则和昂贵的罚款去约束酒驾行为?利用一些客观的手段去约束酒驾行为可能会更加有效吧。
网约车司机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涉事司机将面临巨额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网约车司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其行为符合《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应当处拘役,并处罚金。
该司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5人死亡和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根据《交通肇事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形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根据目前的报道并未提及肇事司机逃逸,因此本案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该网约车司机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车辆损失等赔偿要求。但是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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