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业培训学员登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职业培训学员登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去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登记申请开办事宜。(不能收学费,培训后***有“普惠制”教育补贴);另一个办法是去市教育局,申请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需要注册资金 、师资、管理人员名册、场地、账户、等。审核批准后,去物价局申请收费标准。---两种办法各有利弊,你可以自己权衡。
额,免费职业介绍,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本领和知识,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和能力,不好吗?
什么?你是为了轻松一阵?啊?!我知道了,你不是非因本人意愿失业的,老实交代,这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收回待遇,批评教育,处罚用人单位。。。。。
按照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是南宁领取失业保险的标准,为了证明你还是失业状态,需要去南宁人力资源市场报道,而失业培训也在位于火车站对面的南宁人力***市场里面。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当然根据笔者的了解,好像不需要天天去参加那个失业培训,如果是社保缴纳地当地户口就要参加规定的失业培训,如果是外地户口就不需要。具体的解答其实问人力***市场里面的工作人员咨询。
笔者没失业过也不敢失业,更不敢冒着失业风险跳槽,南宁的失业金只有可怜的一千多块。努力工作才能养活自己和家人。所以对失业金只有有限的了解,希望对有需要的人士有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业培训学员登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业培训学员登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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