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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属于什么培训,职业培训属于什么培训类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业培训属于什么培训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职业培训属于什么培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在劳动法里是怎么规定员工培训的,发生纠纷时,该怎么界定培训的?
  2. 职业培训的特征和意义是什么?

劳动法里是怎么规定员工培训的,发生***时,该怎么界定培训的?

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以下是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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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新《劳动合同法》之所以有“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个规定,目的是防止公司滥用违约金条款,事先约定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员工流动。新法施行后,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并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即使公司自行规定违约金,***今后也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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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新法亦对此作了2个例外规定:一是在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后,员工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主动离职,应当赔偿违约金;二是,在违反竞业限制责任时,员工也应该承担违约金责任。

这里的培训,不是普通的、必要的培训,而是专项技术培训。因培训产生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此外,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亦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培训费用,普通、必要的职业培训与专项技术培训也不能混为一谈,且应以实际为员工专项技术培训所支出的费用来约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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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你所说的“员工培训”如果是专项技术培训的话就要承担违约金。

职业培训的特征和意义是什么?

职业培训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实用性。职业培训目标、专业设置教学内容等均根据职业技能标准、劳动力市场需求和用人单位的实际要求确定。经过职业培训的毕(结)业生可上岗作业

(2)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在培训形式上可***取联合办学、委托培训、定向培训等方式;在培训期限上***取长短结合的方式,可以脱产也可以半脱产;在培养对象上依据岗位的实际需要灵活确定;在教学形式上不受某种固定模式的限制,根据职业标准的要求***取多种形式的教学手段。

(3)教学与生产相结合。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教学要紧紧围绕生产实际进行,另一方面要贯彻勤工俭学、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的原则,通过教学与生产经营相结合,既培养了人才,又创造了物质财富,获得社会、经济的双重效益。

(4)培训方法上强调理论知识教育与实际操作训练相结合,突出技能操作训练。

职业培训的意义如下:

(1)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需要

我国是世界上劳动力***最丰富的国家,但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劳动力素质还比较低。十六大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2)职业培训是缓解就业压力的需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业培训属于什么培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业培训属于什么培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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