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姜老师讲职场技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姜老师讲职场技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
很多公司都在想方设法的通过种种手段来挑选员工,同时为了因避免出现录用不合格员工而导致人工成本的增加,大家都是想尽办法,用尽手段。但是往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最容易出现跑偏的行为。
我原来所从事的某家单位,因为涉及零售行业一线销售、导购人员流动性大的因素,也有过类似的规定,即新入职员工前7天为培训期,期间如果新员工离职,公司将不支付期间工资的要求,但该要求都是在口头上约定,相当于是“君子协定”。
但是当员工在7天内如果真的不适合该工作,或者员工认为自己不适合该工作时,双方都会在两三天内做出决定,避免浪费大家的时间,当然最后也就谈不上来纠结工资的问题。但是当工作时间超过7天,就算只有8天,我们也是按原来的约定支付对方工资。原因有二:
其一:可能对员工的考核结果是不合适,但是因为公司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在7天内及时提出中止,责任在公司管理一方,那么公司就会支付工资。
其二:公司一直对新员工进行考核,但是期间都表现良好,但因为突发***或者其它原因导致员工要离开,这时公司应该兑现最开始的承诺,支付员工期间应得的报酬。
为此,只要员工工作时间超过7天约定期,无论基于公司原因还是员工个人原因离开,公司都应该支付其应得的工资报酬,抛开《劳动
法》等法律法规不讨论,这也是公司的诚信问题。
题主遇到这样的公司,也要经历7天考核期,但是在第9天时才被公司辞退,但是公司却以7天考核期未通过为由进行辞退,同时拒绝支付工资。针对公司这样的无赖行为,其实我想说公司真的有点耍无赖,为此题主可以要求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此我的建议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同时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通过上述规定证明,其实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注明前7天是考核期的规定是合法的,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有彼此相互考核的权利,但是没有通过考核期就不支付工资就明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管理初衷,而且这项规定就是无效的约定,是不被认同并执行的。
第一,放平心态。职场节奏虽然快,但是大龄职工应该相信自己的能力和经验毕竟这么多年都过来了。
第二,积极学习新技能。决定自己方位的一定是自己的学习力。学习能力越强,学到的新技能越多,这样就能更容易的适应职场。
第三,保持旺盛的精力。老员工虽然年纪大了,但只要善于调节自己的作息时间,经常锻炼身体,应该还是可以适应职场的。就怕养成一些不良习惯,糟蹋身体,这样才不容易适应快节奏的职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姜老师讲职场技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姜老师讲职场技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freeconferencesource.com/post/61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