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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职业培训,民事职业培训心得体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职业培训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民事职业培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法人类型怎么填?

法人类型怎么填?

法人类型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一是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二是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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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三是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一、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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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又称法人企业。按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企业法人指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体。根据所有制性质和投资方式的不同,企业法人又分为全民所有制法人、集体所有制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商独资企业法人、除此之外,还有普通企业法人和联营企业法人的划分。

依组织形态的不同,企业法人可进一步分为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

二、机关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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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法人是指依法行使职权,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的各种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国家机关只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才成为法人,才是民事的主体。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平等民事主体,而不能以法定管理职能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本机关所必需的后勤服务保障为限,而不能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营利性活动。

机关法人不以登记方式成立,而依法以决议、命令、决定等方式成立。

三、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又称社会团体。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具备法人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包括: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如基金会),行业协会(如科协、商会、书画社等),学术研究团体(如各种学会),宗教团体,各种俱乐部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职业培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职业培训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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