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业培训权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职业培训权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以及寒暑***期的带薪休***”。简称获取报酬待遇权。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
作为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如下:
权利:
2. 参加社保和职业培训;
3. 受到公平的对待,不受歧视和侵犯个人权利;
义务:
1. 履行职业职责,保证工作质量;
3. 维护公司声誉和利益;
法律分析: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1)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享有的权利知进行了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权利:
1、 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道。
2、 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 劳动者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 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 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6、 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的权利。 7、 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 劳动者有提容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业培训权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业培训权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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