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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纵横法律网-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刘超文律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任职条件如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高管人员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品行良好:高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行,未被判处刑罚或***。
3. 任职经验:高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要求可能因公司章程规定而有所不同。
4. 专业知识:高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例如,财务负责人应具备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5.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知识,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
6. 合规风控负责人:公司应设立合规风控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
7. 其他条件:根据公司章程和实际需求,公司可以设置其他高管职位,如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等,并规定相应的任职条件。
此外,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等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还需满足一定的任职条件,如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
请注意,不同公司和行业的高管任职条件可能有所差异,具体情况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行业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包括董事、经理、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同时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这个问题,估计很多朋友认为应该要学习管理类专业,但雷哥认为,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大学学的专业,对帮助自己当企业高管并没有多少直接关联。
事实胜于雄辩,不妨看看中国的这些商界大佬,究竟是学什么专业的:
如何,没有一个是学习企业管理的,但他们都成功在商界开创了自己的一片广阔天空。
因此,学什么专业与未来是否能当上企业高管,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能否当上高管,关键是要看你有没有当高管的潜质和能力,包括有更高的视野、更新的思维、更好的能力。
换句话说,无论你学什么专业,只要以后职业能力强、机遇把握好,都可以成为企业的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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