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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学校工作掠影,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职责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业培训学校工作掠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职业培训学校工作掠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江苏淮安一女老师监管食堂卫生,先被打后被罚,报警需审批,学校要名誉不要正义吗?
  2. 街拍时,我们该如何处理肖像权问题?算侵犯别人肖像权吗?

江苏淮安一女老师监管食堂卫生,先被打后被罚,报警需审批,学校要名誉不要正义吗?

***大家都已知,不再赘述和重复。

近日,位于江苏淮安市的启英外国语学校,发生了一起“奇葩”***。***的当事人,是该校生活部的教师王凤梅。一天,王凤梅在学校食堂发现食堂供餐条件不够卫生,为此在与食堂人员交涉的过程中产生了***,并与食堂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

职业培训学校工作掠影,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职责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由于对食堂人员的行为与校方的处置不满,王凤梅选择了报警,请警察对***作出了处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事后,校方竟然以王凤梅“未经允许报警”“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为由,对王凤梅作出了罚款等处分。***曝光后,立刻引起舆论哗然,而这所学校也被送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后,校方对报警的王凤梅老师做了如下处理:

校方的霸道和不讲情理,令人匪夷所思是肯定的,但是大家在义愤填膺指责学校的同时,要知道,仅仅单纯的指责是不解决问题的。

职业培训学校工作掠影,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职责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这里我想说说我们常见的“家丑不可外扬”思维

作为管理方,具有监管和督促的责任,也具备让一个单位企业长效发展的义务;那么,监管和督促是否做到位了?为了今后长效发展,一些不良行为是否真的得到改善了?

“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可以理解,任何人和集体,都不希望自家的“丑闻”放之四海,人尽皆知,因为这会使管理者颜面无存,直接打脸管理职责的疏漏,而且往往被放到外界之后,会产生双方都撕破脸,不再有所顾忌更为恶劣的行径,产生“社会发酵”现象,某种程度来说,确实不宜随意公开“自家的丑闻”,最适宜的方式是什么?内部解决和消化。

职业培训学校工作掠影,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职责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但是所有的管理者,要反思下面的几个问题:

淮安的女教师真的可圈可点可赞!我们在称赞苏敏老师(为保护不孩子,被路旁指示牌砸的头破血流。)的同时,不该赞一赞这位老师的正直行为吗?

作为一个管学生生活的老师,食堂的饭食和卫生当然在这个老师管辖的职责范围之内。她发现学校食堂存在卫生问题与食堂方进行交涉。拍录视频,用证据说话,按说是她负责任的表现,也匾正常工作行为。

在与食堂的交涉过程中有了矛盾,食堂方竟出手打了老师。这是仗着谁的势?竟敢如此暴力对待老师。

学校对食堂处罚应该(罚200)。

但为何要处罚老师呢(罚300)?老师的方法有不妥吗?更可笑的是老师被打报警,这很正常啊,竟被说成了是有损学校对外形象。有这么去维护学校形象的吗?

学校对外或在公众心中的形象的确立,靠的是学校完整的教学理念和师德师风的建设。

学校内部出现问题不能靠捂,靠盖。

针对此事,如果不是罚老师,而是奖励,学校的形象自然而然就确立了。

别人就会感觉这个学校管理严,有错必究,风气正,值得信赖。

认同的点个赞,喜欢的关注一下!


如果这是***内容完全属实,那么这个学校不被关闭还等什么?

这是一二年级的学生,真正意义上的小孩子,却被吃着不干净的东西,请问学校领导是瞎还是良心被狗吃了,食堂工作人员不怕断子绝孙吗?青少年保***难道不是正应该保护这样受迫害的孩子吗?为什么偏偏保护一些恶魔!

学校食堂卫生应该是当地食品卫生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我这学校三天两头被检查,没有一次不合格,而这个学校是怎么合格的?是被背后的利益链保护吗?这些相关部门难道不值得很查一下吗?

生活老师提出食堂的卫生问题,却被威胁殴打,是什么给了食堂工作人员这么大的底气?向上级反应,却得不到合适结果,学校领导是默认食堂人员可以打老师吗?请问这不是涉黑吗?报警后竟然被罚,理由是没有经过学校同意,什么时候报警需要经过别人同意了?这是把自己凌驾于***和***之上?

这个学校学生的家长们,不抓紧转学还等什么?还给这种学校苟延残喘的机会吗?

教师群体本是一个令人尊敬的职业群体,现在确实“臭老九”一样,除了少数龌龊老师破坏外,很大一部分就是拜这种垃圾学校所赐,这种垃圾学校也会收纳一些垃圾老师,让好老师履步维艰,难以自好。

这位生活老师,请大胆的***,大胆的揭示黑幕,大胆的爆料。我们支持你!


真的不明白学校哪来的勇气处罚王凤梅老师。希望借助网络的力量换王凤梅老师一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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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11月24日,江苏某学校生活部主管老师发现学校食堂餐具不干净,在交涉中被食堂人员殴打,时候王老师将事情反映给校方领导无果,最后求助警方,不过等来的却是校方的处罚,理由竟是对学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面子重要,事实更重要

一个学校竟能将反应学校餐厅不卫生的生活部主管老师处罚,原因是对学校造成了恶劣影响。在学校领导不作为的情况下难道维护自身的权利都是错的吗?你在意的是学校的面子,别忘了王老师反应的是事实。

名誉重要,但是方法更重要

一个学校想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可以通过提升自己的师资力量,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单单靠捂住坏事不宣扬是不可能的。其实,学校应该庆幸有一位这么负责的生活部主管,如果继续放任学校餐厅的卫生问题不管不问,后期万一发生集体***就更麻烦了,到时真的不是你想捂可以捂得住的了。

结束语:相信网络的力量,可以还王凤梅老师一个公平。

一所优秀民办学校为了名誉,竟然不顾师生的食品安全

淮安市启英外国语学校是一所优秀民办学校。然而最近的事却把它推上了风口浪尖,原来该校生活部主管王凤梅在组织学生就餐时,发现食堂餐具不卫生,在与食堂负责人羊某的沟通中被殴打,随后便报了警,第二天学校以学校没有授权她对膳食部的监管权利,更不应该报警为由对她作出罚款300元的决定。

食品安全重如泰山,校长的做法实在让人心寒。

校长汤雷历任曾是教育局副局长,获得过市级“模范***员”、“十佳新女性”、“五一建功奖章”等荣誉称号,还被列入《当代教育名人传》。但对于这件问题的处理上她却犯了很多错误:

1、对于学校老师王凤梅提出的食堂卫生问题不表扬也就算了,反而认为王凤梅没有监管食堂卫生的权利。要知食品安全事关全校师生的安全,***都有权利进行监督。

2、事发后没有维护教师的正当权益,对学校膳食部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完善的食堂监管制度。羊某做为膳食部负责人,对食堂卫生工作存在渎职,又殴打反映问题的老师,只处以200元的罚款和写检讨,这个处理实太轻,不能服众。

3、学校对受害人王风梅老师不但不进行安慰反而以其没有监管权利,并且报警为由进行了处罚(罚款300元并与检讨)这比羊某的处罚还重,不由的让人深思:这样的学校还有正义吗?学校的食品安全难道是儿戏吗?这样学校还能让家长放心吗?

街拍时,我们该如何处理肖像权问题?算侵犯别人肖像权吗?

街拍,掠影也好,抓拍也好,本人一般先告诉一声,或拍后再告知,说明拍意,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后再发表。如前天本社区82岁老哥去世,雇了两伙吹拉弹唱的,两伙唱"对台戏″,都拿出各自的看家本领和绝活,玩儿着命地PK。在这种情况下,″街拍",他们不但同意,而且非常配合,这样才能近距离、无顾忌的拍↓:

提前[_a***_],然后再发表,避免了日后找麻烦。本来是闹着玩儿,互娱互乐,没必要像做贼一样***;即使***,也要先斩后奏,同意即发,不同意不发。特别是一些敏感人群、敏感场合、敏感部位,即使抓拍了,也要经当事人或单位同意再发表↓:

街拍是现在摄影人经常使用的一种拍摄方式,自由自在、逍遥蹓跶,发现有趙的、生动的、美丽的瞬间,咔嚓之间留为永恒。不少优作大作便是这样产生的。

问题是,这样街拍的时候,会有不少顾忌,能否成功倒不是关键,关键是很有可能会“惹上”麻烦,甚至“惹上”官司,就是所谓肖像权的麻烦和***。

关于肖像权的问题,我们不去从高深法律专业领域去讨论,只“靠船下篙”来说明。

有人被你街拍了,算不算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这里的关键有三。

一、主观是否恶意。是否为恶意诋毁、损害了他人的形象;客观上是否产生了这样的结果。

二、目的是否为赢利。用他人的肖像为工具,达到商业赢利的目的。

三、对方是否计较。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只要你非恶意、非赢利为目的的,知道了都会不去计较,不知道的就更不会去计较。

明白了上面三点,对于非恶意、非赢利我们都要做到、都能做到,问题是,万一对方会计较的话我们怎么办。对于这一点,给大家几点建议。

第一,如果被拍者发现了你的拍摄,不必惊㤺,更不必逃避,诚心诚意地和对方说明一下你的拍摄目的,比如你的气质很好,你的形象很好,刚才的情节很生动,刚才的细节很有趣,等等。说明之后,绝大多数人都是会心一笑置之。

第二,如果对方要求查看一下照片,你应该马上提供给他查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业培训学校工作掠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业培训学校工作掠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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