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劳务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劳务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签订的合同,双方不仅存在经济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也就是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
劳务合同是法人、组织双方签订的合同,他们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煤矿上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除获得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外,还有保险、各种***待遇。签订劳务合同的职工一般用人单位只给于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没有保险和其他***待遇。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学说中有认为,居间合同为特殊契约,当事人不负有严格的合同义务;亦有学说认为,居间合同为准委托合同,适用有关委托的一般规定。[1]
劳务派遣的教师不可能干一辈子的。因为劳务派遣工本身就是一个临时性质的用工方式,不可能在某一个岗位,某一个单位干上一辈子的。如果要干一辈子,就得退出劳务派遣工身份,参加学校教师的招聘,只有被学校录取,成为一名正式工或合同工形式的教师,才能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到退休。
劳务派遣教师一般不会干一辈子。劳务派遣教师是公立学校为了缓解师资紧张,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临时性聘用的教师,教师与派遣公司签定劳务合同,派遣合同到期后,要看学校是否还有需要,如果没有需要,就不会再续签合同了。因此劳务派遣是短期的合同,是不稳定的,一般不会干一辈子。
劳务合同也是不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因为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的规定,所以劳务合同是不会受到劳动法的规定,那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而签订了劳务合同后雇主一般没有劳动法的义务,双方也可以不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内容。
劳务派遣老师是统一招聘,***购买,通过第三方签订合同,派驻到幼儿园。
临聘教师是本幼儿园自己自行自主招聘的劳务派遣幼师,待遇好,有五险一金,工资相对较高。较固定,有保障,临聘教师一般是一年一招聘,待遇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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